为做好2018年下半年休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8年下半年休宁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县编委核准,2018年下半年我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2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9月26日起同时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uangshan.gov.cn/)、休宁县政府网(http://www.xiuning.gov.cn)、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http://zw.huangshan.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751/10000/page_1.html)、休宁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http://zw.huangshan.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740/0/page_1.html )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8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本县在职在编人员;
(四)现役军人;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内的,以及在机关未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现场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登录休宁县政府网下载并填写《休宁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报名地点为休宁县教育局人事股(县政府大楼4楼419室),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现场报名请本人携带填好的《报名表》和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用人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时按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报考人员现场缴纳。
应聘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五、笔试
2018年下半年休宁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考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科目、内容
笔试科目:《幼儿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法。
《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满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1日(星期日)
上午8︰30—10︰30《幼儿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休宁县城(详见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六、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试讲和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向应聘者公布。
(一)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有关事项。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面试其他相关信息于笔试结束后,另行在休宁县政府网、休宁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占55%与面试成绩占45%合成确定后在休宁县政府网、休宁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上公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幼儿教育综合知识》成绩高低排序,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
八、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休宁县政府网、休宁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公示7天。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面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休宁县政府网、休宁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查询、查阅。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59-7512584(县人社局) 0559-7516179(县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9-7528815(县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休宁县教育局
2018年9月26日
附件: 附件1:2018年下半年休宁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xls【28 KB】附件2:休宁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xls【21.5 KB】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doc【977 KB】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doc【2.28 MB】附件5: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xls【85.5 KB】附件6: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doc【5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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